执笔书岁月 发表于 2019-11-4 08:37:55

《我的叔叔于勒》随想

       这是第三次接触莫泊桑的这篇小说了,大概是因为在讲读之前,先听了两堂公开课、一堂网播课,开了两次教研会,所以对它的想法多了许多。   
       备课时看了许多关于这篇文章的解读,都谈到这篇小说是以一个孩子的眼光在看待世界,看待周围的人。这一点确实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们是否还应该关注到文本开头的那句话“我小时候······”从这句话来看,这篇文章似乎又是一篇成年人的回忆录,而我们再从这个角度去看文本,就可以从文本中看出许多其他的东西了。
      一、可憎至人也有无奈之处
       整个文本最浓墨重彩的部分即故事的高潮部分是菲利普夫妇和于勒在船上偶遇的情节。从偶然发现于勒的“不安”“害怕”到怀疑其身份时的“哆嗦”“放心不下”再到确定其身份的“脸色煞白”“暴怒”。菲利普夫妇两人的心情像坐过山车一般波澜起伏,而确定于勒身份后对于勒的称呼也有之前的“好心的人”“正直人”“有办法的人”变成了“这子”“贼”“讨饭的”。这些细微之处,这些鲜明的对比舞步显示着两人的贪婪势力,那不顾亲情金钱至上的形象也就跃然于纸上了。
      然而,真的这么简单嘛?左拉对莫的作品是这样评价的“他的作品无限的丰富多彩,精彩绝伦,令人叹为观止。”由此可见菲利普夫妇绝对不可能是简单的扁平型形象。
      再回到文章的开始“我小时候······并不是有钱人家······我的母亲对我们拮据的生活感到非常痛苦。那时家里样样都要节省,有人请吃饭时从来不敢答应的,以免回请;买日用品也是常常买减价的,买拍卖的底货;两个姐姐的长袍是自己做的,买十五个铜子一米的花边,常常要在价钱上计较半天。”
       从这一段我读到的是一对艰难维持家庭生计的夫妇,他们面对这样的家庭现状又如何敢去接纳一个不知是否已“浪子回头”的弟弟呢?
       再往下读,看到文章中关于姐姐婚事部分的描述“我大姐那时28岁,二姐26岁。他们老找不到对象,这是全家都发愁的事情。”“终于有一个看中二姐的人上门来·······我总认为这个青年之所以不再迟疑而下定决心求婚,是因为有一天晚上我们给他看了于勒叔叔的信。”从这里还可以感受到,这对夫妇是如何为女儿的终身而忧愁,所以面对可能导致这场婚事发生变故的于勒时,他们又如何敢去接纳他?更何况他还使他们的美梦幻灭了。
      当然,我还想说难道菲利普夫妇就不曾善良过嘛?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于勒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的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的占用了我父亲应得的那一部分。”注意这里用的是“占用”不是“借”而且还是“大大的占用”。由此可见,如果菲利普夫妇不曾重视果亲情的话,又怎会将自己的钱“让”给弟弟呢?只是,或许到了如今,时移世易他们已无法在负担他什么了。而他们基于现状做出的选择也不过是面对现实生活时,市井小民的真实反映罢了。
       当然,这种“真实”的反应虽然合“理”却终究是不合“情”的。想到这里我不禁在想,若是易地而处我们又能如何选择呢?或许这就是莫之所被成为批判现实主义巨匠的原因吧!他让读者一面感叹于他笔下那些被放大了的贪婪和自私,一面又接受着关于“情”和“理”的心灵拷问。
      二、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对于勒有这样的描述“在这以前则是全家的恐怖”为什么恐怖,紧接着文章便给出了解释“在生活困难的人家,一个人要是逼得父母动老本,那就是坏蛋,就是流氓,就是无赖了。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的部分遗产吃的一干二净之后,还大大的占用了我父亲的那一部分。”我们知道小说一直以“我”的视角客观而平静的叙述着整个故事,可是此处却连用了3个节奏、气势强烈的“就是”外加三个“坏蛋”“流氓”“无赖”感情色彩鲜明的词。可以想见这平静叙述中暗含着对这个逼得父母用“老本”(老本?救命钱?棺材本?)吃父母“遗产”的人的愤懑之情。
       所以说,谁又能说这个因为肆意挥霍而被人们驱逐,因穷困潦倒而被兄嫂躲避着的可怜人没有可恨之处呢?
      三、爱恨从来不由人
       高尔基说:“文学及人学。”反复阅读莫泊桑的小说后,呈现在我眼前的不只是白纸黑字,更是一张张活生生的面孔。我不能再讽刺于勒的咎由自取,也无法批判菲利普夫妇的冷漠无情。只能像“我”一样,冷静克制的旁观着这一幕幕闹剧发生在眼前。   
       小说以“我”,一个孩子的视角在叙述故事,可是“我”的身上却很难看出一个孩子应有的天真和无邪。母亲不让“我”去吃牡蛎时,我虽心有不满却只是看着父亲带着姐姐们去。我站在老水手面前时,已经承认了他是我的叔叔于勒,我却只是在心理默念道:“这是我的叔叔,我父亲的弟弟,我的亲叔叔。”为什么我没有像《皇帝的新装》中的孩子一样戳破这场闹剧呢?作者好像什么都没有说,又好像字里行间里都藏着他的答案。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物质,每一个成年人都必须承担起家庭的经济重担。这些重担往往逼迫着我们做出一些选择。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必须做出的选择。所以“我”会同情于勒,会同情“父母”。因为爱恨从来不由人。
       最后,借用王福仁的一段话结束这些零散的让我犹疑了一个礼拜的思绪:
       我们无法嘲笑于勒,也无法嘲笑“我”的父母。小说让我们反思我们的生活,反思我们的人生,反思金钱关系对我们人性的扭曲和破坏,并且在这种反思中把我们的灵魂从现实的物质的、金钱的关系中升华出来,提醒我们不要失去对人的真诚的爱心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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