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腊 发表于 2019-6-3 13:21:57

《天鹅不要哭》第8章:年少时一波三折食禁果


第八章

年少时一波三折食禁果
草率中约法三章莞尔过

第三十话

那天我和菲雨手牵着手慢慢的往学校的方向走去,微风习习,有一下没一下儿的吹在我的脸上,顿时让我觉得减去了三分的醉意。昏黄的路灯不是很亮,却把我二人的影子拉的长长的。
我们和螺丝、凌依依一直聊到半夜,并且相互留了联系方式。当我付账的时候,螺丝还要进行AA制,却被我婉言拒绝了。随后他和凌依依回了学校,但当这二人只打了一辆出租车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这俩人儿的学校也不再一个方向啊?
虽然那天我没少喝酒,以至于吐的稀里哗啦,但是脑子里面却是清醒的很,只是感觉有点儿头重脚轻,看东西重影儿而已。想到这里我便问菲雨:“你说这个螺丝和凌依依大半夜的怎么上了一辆出租车?再说他们刚刚上车的地方不是停着好几辆呢吗?”
菲雨想了一下,也不知道为啥脸上突然出现一抹晕红小声儿的说:“我哪儿知道。”
也许吧?只有猥琐的人才会想到猥琐的事儿。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在学校寝室已经关门儿的情况下螺丝和凌依依去了哪里,又是否简单到仅仅是打了一辆出租车而已。但当我们半月后再次相遇的时候,这俩人儿已然成为了一对儿小情侣。我在感叹美国大学生和中国大学生都是如此开放的同时,又是问自己,为啥那天我一点儿都没看出来,他们俩人还对上眼儿了呢?再一思量,可能是因为喝多了酒的原因吧,判断力减退,反应能力迟钝了,说白了醉后的我有点儿间接性老年痴呆。
后来我又问螺丝,他和凌依依一起去宾馆缠绵的时候,房间的钱是不是也会AA制?
依旧顶着一头金黄色羊毛卷儿的他认真的回答我说,当然NO。
显然不论是中国小伙儿还是外国小伙儿,在女人的面前都是很要面子的。这和国情、思维方式、地域文化、以及风俗习惯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言归正传,咱们还接茬儿说那晚我和林菲雨之间发生的那点事儿。
读过大学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在大学寝室里的那点儿小规矩。然而在我们这样的三流学府中,那点儿规矩已不能算是偷偷摸摸的潜在规则,而是大大方方的明文规定了。
其一、要么你赶在人家关门儿之前就老老实实的待在寝室里面。
其二、要么就干脆别回去。
其三、大半夜的叫门只会被门卫老师记录成旷寝,被扣学分,学分被扣的多了,也就意味着你不能毕业。
其四、即使你真的不怕被记录旷寝、不怕被扣学分、更不怕不能毕业的话,偏要死乞白赖的去叫门,也没人拦着你。但人家门卫老师绝不会给你开门儿,只会气急败坏的在传达室里喊上一句“哪个寝室的,等着挨罚啊?明儿个再回吧。”。
对此,那年已经读大二的我和菲雨当然也是心知肚明,在这二半夜的时间回学校的寝室已经是不可能的事儿了。但是那个时候我们毕竟刚刚相处不久,也就都没好意思开口和对方说:“学校早就关门儿了,现在一定回不去了,要不咱俩去旅店开房吧?”
所以我俩只能先回学校看一看,确认以后再顺坡儿下驴。果不其然,当我俩到学校的时候,整栋楼的灯都熄了。大学的校园一到了半夜,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多多少少会有点儿渗人。
女孩子多半怕黑,菲雨也是如此。还记得那个时候她紧紧地抓着我的胳膊,时不时的看看周围,好像生怕从哪儿会窜出来个传说中的鬼。
见状我不禁暗自一笑,便对菲雨说:“别怕,有我在呢。”
菲雨只是小声儿的答了句:“嗯”。
我也不知她是怕说话声音太大,会打扰到周围已经熟睡的鬼,还是和我所想的一样,因为害羞所以才不敢大声的说话。
我赶紧拉起菲雨的手朝学校的后门儿奔去,因为大半夜的站在乌漆墨黑,流传着无数种版本鬼故事的大学校园里确实有点儿渗人。
“光源小栈”就在我们学校的身后,和街上揽客儿的大妈说的一样,独立卫浴带电脑,宽带上网,童叟无欺。
因为陶麒麟和鲁小衫有时会住在离这里不远的“七彩旅馆”,由于上次那里没了房间,所以曾来过“光源小栈”一次,也就是前文中所提到安娇娇说看到我们的那回了。
我见这里环境干净整洁,价格公道,老板也很随和便很中意这家小店。心里早就盘算着带菲雨来这里缠缠绵绵绕天涯了,而那天却是个难得的机会,因为学校是彻底回不去了,所以我们俩只能在外面住。
我和菲雨推门而入,却见这丫头满脸羞的通红也不言语。那旅馆的老板见有客上门儿,便迎着笑脸对我说:“来了老弟,可有日子没见着你了。”
不曾想他这句话却惹了大祸,菲雨听闻那句“来了老弟,有日子没见”的话茬儿勃然大怒,战斗力直飙满格儿。
我不禁背若芒刺,条件反射的脱口而出:“我就来过一次,您这记性也忒好点儿吧?”
林菲雨已顾不得害羞,提着我的耳朵一通质问:“说说说说说!不打自招了吧,你瞒着我和谁来过一次?”
我只有在心里面问候一下这个大傻帽儿老板的祖宗八代,又十分诚恳的对菲雨说:“轻轻,轻点儿这耳朵是肉长的,不是塑料儿的,我是和陶麒麟一起来的。”
这时那老板又说:“对对对,他是和一个男的来的,身份证儿我还记得呢,和我五百年前是一家,我也姓陶。”
我心说:您咋不早说,这一句大喘气好悬没让我这翻盖儿的耳朵变成直板儿的。还五百年前是一家呢,我也没见陶麒麟这么二啊?
菲雨好像恍然大悟一般,又笑嘻嘻的揉了揉我那和它主人一样倒霉的耳朵,说了句:“嘿嘿,原来是这样啊,那本姑娘原谅你啦。”
交了房钱,压了身份证,我二人方才上楼。却又闻那个陶老板在我们背后自言自语的说:“我哪儿说错了吗,他俩咋这个状态?”
老板娘貌似叹了口气说:“真拿你没辙,我说你是五行缺心眼儿,还是八字儿二百五啊?我看你是寡妇打水---井命!”
那个陶老板似乎还没反应过来呢便问:“啥意思啊媳妇儿?”
正往楼上走的我依稀的听到老板娘说道:“井命,横竖都是二儿啊。”

第三十一话

我时不时的看看身后儿的菲雨,好像生怕她会丢了一样儿,拉起了她有些温热的手,直奔二楼客房。我抬头看了看门牌号儿----206室,又看了看手里的钥匙,确认没错儿后才打开了门。
终于进了房间,里面的摆设和大多数的快捷宾馆大致相同,故而不再详述。害羞的快把脑袋垂到脚面的菲雨突然反锁了房门,又飞快的直接跑进卫生间里。
我则是一屁股坐在了干净的大床上,抻了一个懒腰,习惯性的点燃一根香烟。淡蓝色的烟雾夹杂着百余种致癌物质,渐渐地融入空气当中,变得若有若无。
要说香烟这东西的确是百害而无一利,不仅伤身,且又浪费人们币。但我却偏爱此物,因为这东西除了吸久了会上瘾之外,总是能让浮躁的我慢慢的平静下来。人这种高级动物,可以一个月不吸烟,但绝不能一个月不吃饭。而我却是可以一天不吃饭,但不能一天不吸烟的主儿。心想:好在林菲雨貌似不太讨厌烟味儿,要不我这以后的日子可咋过?
看到了这里,大家一定会问我为啥在这个即将要抱得美人儿归的节骨眼儿上,还有闲心想着“吸烟有害健康”的问题,而不是激动地要命、心直慌、手直抖、直流哈喇子。
其实原因简单的很,因为自打我上初中就和一些校外的闲散人员,以及无数的小太妹厮混在一起。当时已经读大二的我,已然度过了第一次的羞涩、激动、以及血脉喷张。
要说我这人的脾气也是怪到了极致,还记得人家林菲雨第一次管我叫老公,第一次对我说我爱你的时候,把我美的跟什么似的,就差美出来大鼻涕泡儿了。可是我俩第一次去旅店开房的时候,我却没有太过于激动。或许是因为在乎才会有所感觉,而当时没有那么在乎吧?
言归正传,林菲雨并不是我的第一个女朋友,虽然当时的我也没有仔细的数过她是第几个。但在我经历了那晚特别的温存以后,便在心中默默的起誓,不论她是第几个,我只知道她一定是最后一个了。
要说这个特别的温存,究竟特别到了什么程度?恐怕已经不能用终身难忘这个词儿来形容了。因为即使在一百个人里面,也绝对不会挑出来一个有过那样经历的人。


第三十二话

话说我当时正十分不着调的想着那些十分不靠谱儿的“吸烟有害健康”问题。全然没有注意到菲雨那丫头什么时候从卫生间里面出来了,并且悄悄的站在我的身后,默默的看着正在抽烟,还一会儿皱眉,一会儿点头儿的我。
突然“啊哈!”
“哎呀我去。”我被菲雨这石破天惊、突如其来的一嗓子“啊哈”给吓了个魂不附体。我一边摸着自己就要蹦出来的心脏,一边不停的深呼吸说:“拜托,这人吓人能吓死人的啊!”
却见菲雨一反常态的皱着眉头,好像突然被包青天附体,那表情就跟要来场三堂会审似的。一手掐着小腰儿,手一指着墙角儿对我说:“蹲在那儿,手抱头,问你啥,你就回答啥,不问你别说话!”
我就像是得了老年痴呆的隔壁吴老二一样,傻傻的看着菲雨。就差没左手六、右手七、左脚拐弯儿、右脚踢了,心想着:这一套词儿咋听着那么耳熟?好像在我还是不良少年的那几年里,警察叔叔经常和我这么说。
警察叔叔?这个亲切的称呼,让我不禁身上一僵,赶紧条件反射一般屁颠、屁颠儿的蹲在墙角儿。但再一想好像不对?我早就不是啥不良少年了,再说这也不是在派出所儿啊,想到这儿我便又站起身来。
菲雨突然又是一嗓子:“让你站起来了吗?蹲下!”
这句更是再熟悉不过的台词儿,又让我麻溜儿灵巧的一低头儿,一屈膝。要说我为啥会这样,因为在《消费者心理学》当中有两个名词儿叫做运动记忆和条件反射。
第一个运动记忆的意思是:例如单车、轮滑等运动,即使你好多年没碰过单车,突然一天再骑上去的时候,虽然会有点儿不熟练,但是你仍旧会骑。
第二个条件反射的意思:在某些外部因素的刺激下,你的大脑还没来得及发出指令呢,你的身体就因为习惯而做出动作了。
显然我的情况是属于两种情况相结合,当我还是不良少年的时候,如果在警察叔叔喊出这句话的三秒内,我还没蹲下的话,那换来的就是一胶皮棒子了。虽不至于皮开肉绽,但也够我疼上一礼拜的。我不禁觉得一阵好笑,这都是哪辈子的运动记忆了,咋现在还没失效呢?于是便偷瞄了一下坐在床上翘着二郎腿儿的菲雨,心说:你个小丫头片子这是闹哪出儿啊?刚刚在学校的时候我还想着春宵一刻值千金呢,现在可好,合着我是花钱跑这蹲小号儿来了?
菲雨的眼睛贼的很,见蹲在墙角儿的我偷瞄她,便厉声说道:“让你看我了吗?再看把你眼珠子抠出来!”
还别说,她那有些警察味道的语调儿,还真有点儿让我找到了童年的感觉,便思量着:左右也不知道这丫头心里打着什么算盘,索性就陪她玩玩儿吧。
这时菲雨又对我说道:“小伙子动作挺熟练啊,应该是惯犯了吧?老实交代你以前带过多少小姑娘来过这种地方?”
听她这么一说,我立马明白了大概,原来她是想问我这些啊。毕竟在“洞房花烛”之前,先了解一下新郎官儿的过往也是意料之外,却情理之中的事儿。
想到这里,我便对她说:“娘子你是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啊?”
这句话我常说,而在从前别人给我的回答总是其中之一,或是想听真话、或是想听假话。不料菲雨却不按照套路出牌的对我说:“哪儿那么多废话?两个我都听。”
我微微地愣了一下神儿,就想出了对策,诚恳的回答说:“真话嘛,我这真的是第一次啊。假话嘛,我却实是惯犯了,但也就十回八回的吧?”
我故意把情况说了个颠倒,但别看菲雨平时有点儿呆萌,但毕竟是上小学时能够连跳三级的主儿啊,脑子也有灵光的时候。显然她听明白了我是在说反话,便起身踱步到我身边,突然飞起一脚踹在了我的屁股上。
我“哎呦”的声儿站了起来,刚要说:不带这么对待一个已经从良的好学生的啊。不料我的嘴巴却突然被一个软软的东西给堵住,原来是她的唇,那个略带着一点儿甜味儿,香香的唇。
菲雨突如其来的香吻,顿时让我有点儿找不着北。随即我上半身儿一低,猛地抱起她来,快步飞向床边,把满脸羞的通红的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我刚刚抬手想要关掉屋子里的灯,菲雨却一把抓住了我的手问:“你想干啥?有些事儿我还没说完呢?”
我心说:这又是闹拿出儿啊?刚刚来场包龙图审案,现在是不是要上狗头铡了?但再想一想应该不会,小爷儿我虽不是啥凤子龙孙,但是最起码也得用虎头铡啊。再说这欲火焚身的关键时刻,咱咋就不能直接切入正题呢?
果然,菲雨看了看我,然后认真的对我说:“我不管你这是第一次、还是第八次的,我可是第一次!所以以后你一定得对我好。”
她这一句话,不禁让我大愕。因为在这个时候她应该没有骗我的必要,而我却根本就没有想过她竟然会是第一次。
菲雨全然未顾我的目瞪口呆,而是从裤子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纸,貌似是早有准备的。
我接过那纸,定睛一看标题,靠《颜哲昊和林菲雨约法三章》。


第三十三话

菲雨眯着眼睛“嘿嘿”的朝我一笑说:“亲爱的你自己慢慢看吧,我先看电视了哦。”
就这样我在那儿读了近半个小时的约法三章,还依稀的记得其中的几条好像是这样写的---
颜哲昊要不计任何后果的对林菲雨好一辈子,并且只爱林菲雨一个人。
颜哲昊今后的一切行动都要听林菲雨指挥,没有命令不得擅自行动,但论事就事,可以商量着来。
颜哲昊今后不许在街上看别的女孩儿一眼,一眼都不行。
林菲雨给颜哲昊打电话时,如果超过三声儿不接,就以大嘴巴子伺候。
今后每个星期,颜哲昊只许喝一次酒、且每次不超过三瓶儿、每天只许抽一盒烟、林菲雨会随时抽查颜哲昊兜里香烟的剩余数量,且有没收权利。
违反以上条例者,天打五雷轰、喝水塞牙缝儿、走路摔跟头、下楼崴脚脖、不得好死!
我看着这个还算人性化的不平的条约,不禁莞尔,心想:条约只能左右君子,而不能束缚小人啊。就像你在一木头箱子里面放了一百万人民币,上面却只上了一把两块钱的小锁头一样。君子永远不会砸破上面的锁,而小人不但会砸锁,且有可能连同箱子一起搬走。但我虽不算君子,却也绝非小人。再想一想,自己在外面飘了那么久,也应该好好的谈一次不是耍流氓的恋爱了。我反复咀嚼着她刚刚对我说的那句“以后你一定得对我好。”
林菲雨,既然老天爷让我们相识,那就让我爱你一辈子吧,我一定会负责的。想到这里,我看了看那个《颜哲昊和林菲雨约法三章》,又瞧了瞧自己的大拇哥,张开嘴狠狠的咬了一口,殷红色的血顿时渗出,我拿起那张纸狠狠的按在了上面,留下了一个耀眼的指印儿。
一旁正在看《还珠格格》的菲雨,见我的手指突然出血,又看了看那张纸上殷红的手印儿,马上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她出奇的冷静,没有像平时那样一惊一乍的,只是轻轻的按住我的手指,看着我微微扬了扬嘴角,不知道为什么那表情有点像是在苦笑,却又转瞬即逝。
可能她是在笑我为什么会那么傻吧,傻到咬破手指去按手印儿,而不是用她口袋里早就准备好的红印泥。
我心道:老天爷你又耍我,我他妈哪儿知道菲雨口袋里有印泥啊?


第三十四话

我瞧了瞧坐在我对面的美人,黑亮的长发扎在脑后,白净的额头下是一对柳叶细眉和一双透亮如水的眸子,睫毛生的比画了装还要漂亮,鼻翼随着呼吸轻轻拂动,皓牙轻咬红唇。葱白儿一般的手指,正按在我的大拇哥上。盘膝坐于床榻,身材凹凸有致,更如魔鬼,饶是女人见了也会忍不住夸赞。
那时只觉身体里的雄性荷尔蒙迅速增长,朝着林菲雨的面颊狠狠的吻了一口。菲雨却不知其因,刚要发怒却见我的牛仔裤上不知何时拱起了一支小帐篷,顿时羞的满脸绯红。
我随手将灯拍灭,压在菲雨身上嗅着她自有的体香,身上不由得又是一热。
黑暗里却听菲雨的声音小的和蚊子一样说:“你要对我好一辈子,记住约法三章。”
我轻轻的对她说:“我明天就把它打板儿钉在墙上当祖宗供着,一定背的滚瓜烂熟。”然后用嘴轻轻地堵住了她的唇。
常听人说,九零后的大学生们脱衣服的速度比脸红的速度都要快。殊不知,像我们这样一批赶上了八零后尾巴的大学生们也是如此,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这样在那个一波三折的夜里,林菲雨如此草率的将她一生当中最宝贵的初夜献给了我这个本事不大、其貌不扬、并且足足比她矮上半头的男人。

本章完(待续)耗子闲文/@艺雨昊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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