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老腊 发表于 2019-6-2 18:25:47

《天鹅不要哭》第6章:述衷肠今朝今朝酒中醉


第六章

述衷肠今朝今朝酒中醉
又感慨明日明日何其多

第十九话

夜,月朗星稀,万籁俱寂。在学院路的烧烤大排档里,偶尔传来几下儿蟋蟀的叫声儿迎合着陶麒麟“吧嗒、吧嗒”亲吻烟屁股的动静儿。这厮扔掉了再抽就要烫嘴的烟头儿,又看了看坐在餐桌对面的我,还有一个把脑袋染成八种颜色的非主流女孩,眉头皱的更紧了。他又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啤酒对我说:“我真不明白了,你小子到底要干啥,你干这事儿林菲雨知道吗?”
我刚要张嘴说话,不料那个非主流女孩道:“小耗子,你先陪你朋友喝着吧,我得回家了。一会你自己收拾干净了再走啊,要不明天被老板看到乱成这样儿,又该克扣咱俩工资了。”
那女孩儿说罢,便骑上了自行车儿,又自言自语的嘟囔了一句:“这年头儿的服务员儿真他妈不好干。”
见她走了,我抿了一口酒苦笑着说:“听到了吧,服务员儿不好干啊。我一小时才赚六块钱,这儿的老板跟周扒皮似的,没事儿还得找点儿借口克扣一块两块的。你今天来的巧,老板出去打麻将了,留下他儿子看家,他那儿子和老子一样儿不靠谱刚刚跑出去斗地主了。”
“你他妈的知道不好干,还大半夜的溜出来找罪受,就为赚这六块钱啊?”陶麒麟被我气的直骂娘。
我对他说道:“啥叫赚六块钱啊,我晚上七点上班,最少干到后半夜一点钟,能赚四十来块钱呢。再说我也不是天天晚上来这儿上班,就是偶尔客串一下儿。”
麒麟反驳我说:“别和我扯淡,我同学他家在这儿附近开的旅店,他三天能看到你五回,你还偶尔客串一下?”
我心道:合着陶麒麟是这样才知道我晚上在这里打工的啊。再说他这同学也太不靠谱了,三天能看着我五回?是不是把眼珠子掉我家肉串儿里了。
陶麒麟见我不做声儿了便又说:“你白天要上课,晚上还要偷着跑出来打工,成天成夜的不睡觉,你以为自己是铁打的?熬夜也得把你熬废了,明天赶紧走人,别干了。”
我回过神儿来赶忙道:“我知道你为了我好,但是我不打工咋办?我现在不是自己一人儿了,也不能成天花人家林菲雨的钱啊?”
麒麟阴阳怪气的说:“不提她还好,一提我就来气。她家是比你有钱,但是她也比你能花钱啊。你看看你自己现在啥样儿了,连件儿换季的衣服还没买呢,兜里那点儿钱都打扮林菲雨了。再说你自己的身体什么情况,你自己不清楚吗?”
我眉头一皱,啐了一口唾沫说:“得得得,咱换下一话题,喝酒喝酒。”
我刚刚端起来酒杯,正打算来个“鲸吞虎咽”一口气儿干了,可还没等喝到嘴儿呢,不料却被陶麒麟一巴掌把我的酒杯给打翻了。随着“啪嚓”一声儿脆响,玻璃杯碎了一地,白色的酒花儿慢慢的消失变成水。
他这一下子可算是踩着我的耗子尾巴了,我的火儿腾的一下就上来了,心道:又他妈的碎了一个,一小时又算白挨累了。
又见陶麒麟目似铜铃儿的瞪眼儿看着我,好像再说:咋地,不服单练。你小子翅膀儿硬了,长能耐了是不?
看他这样子我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张口就骂:“你大爷的,有毛病吧!还有功夫儿说我呢?你自己脚踩两只船,没踩明白让人给踹了吧,管好你自己得了!”
我突然提起安娇娇的事儿,显然戳到了他的软肋,只见麒麟气的浑身上下直哆嗦,不停地用手指头指着我,嘴里面你,你,你的憋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
此时的我也是正在气头儿上,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逞一时口舌之快,见他被我气的直冒烟儿,我又说:“你你你的,你想说啥啊?我要是你早就他妈投江了,被人玩儿了还拿人家当块儿香饽饽呢!”
麒麟陡然暴怒,刚刚还不能自控的嘴也利索多了:“你和谁说话呢?你再说一句试试,我今天好好教育教育你!”


第二十话

随着“啪”的一声儿脆响和我右半边脸传来的火辣辣刺痛,我才知道自己闪的太慢了,硬生生的挨了麒麟一巴掌。
说实话别看我俩平时嬉皮笑脸,骂骂咧咧的,但我还是挺怕这个从小和我一起长的大哥哥。他的一巴掌,顿时让我消停了下来,老老实实的坐在了凳子上“吧嗒吧嗒”的抽着闷烟。毕竟他这一巴掌全是因为我不留口德,他这么生气也完全是为了我好,只是不想让我受罪而已。而且我的嘴确实是损了一点儿,刚刚在气头儿上的话真有些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的意思。
陶麒麟见一巴掌给我打老实了,便又喝了一口酒,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夏夜的风,微凉,轻轻的吹在我们的身上,也让两个暴躁的人渐渐地平静了下来,麒麟抬了抬手想要摸一摸我被他打的通红的脸,却犹犹豫豫的又放了下来。又过了好半天他才柔声的对我说:“小颜,我打疼你了吧。”
我慢慢的抬起了头,脑袋里突然闪现一张又一张儿时的画面。
前文已经说过,在我大概一岁多的时候爹娘就出了车祸而离开,家里又没有什么亲戚。仅仅是在陶麒麟父亲的口中得知,我的父母都是生意人,并且迷信到难以理喻。我们颜家和他们陶家是三代的世交,所以我从小到大都是借宿在麒麟的家里,是一个靠着遗产长大的孤儿。从麒麟的老爹把我从车祸现场带回他家,已经过去了好多年。
我对自己的父母没有任何的印象,因为他们竟然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当我继续问陶叔我的身世问题时,他给我的回答也总是这么多,可怜到不会再多说一个字儿。久而久之,我也懒着去问他了。
言归正传,那个时候麒麟总是在半夜里偷偷的塞给我零食吃、当我被人欺负的时候总是他挺身而出、是他给我的第一根烟、也是他陪我喝的第一杯酒。我看着眼前这个脸上还带着些青春痘,却似长辈、似兄弟、似师傅、似朋友的人心中不禁一阵翻江倒海。
陶麒麟只是比我多吃了两年的咸盐而已,当我在叛逆、疑惑、迷茫的初中时代时里,他也还是个小屁孩儿。但他总是能对得起哥哥这两个字,拿没有一点儿血缘关系的我当成亲兄弟看待。现在想想看,虽然在那个时候他给予的我引导以及影响未必都是正确的,但是好在还有引导,让我在青春期的时候没有坏透了腔儿。想到这里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藏在心底许久的那份委屈,突然起身抱住了他,眼泪像开了闸的水一样不停地往下泄,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对他说些什么,应该对他说些什么,只是抱住他不停地哭着。
陶麒麟这人却是很少会掉眼泪的,此时他看着我哭的跟个泪人儿似得,不禁也是潸然泪下。
夜,突然变得极其的安静,仿佛只剩下我的抽泣声和麒麟强有力的心跳声。月儿已爬上天际的正中央,变得更亮了。麒麟有一下儿没一下儿的拍着我的肩膀,让我异常的安心。



第二十一话

虽然已经是后半夜了,可别忘了这是在大学城里,这是一个属于夜猫子的天堂。路上还偶尔经过三三两两的行人,看见我和麒麟如此“暧昧”的搂在一起,一边偷笑一边指指点点。
再说我俩现在的姿势,我的脸结结实实的靠在他的胸口上,双手搂着他的腰,确实有些说不清。也难怪人家往那方面寻思,便撒开了手,抹了抹脸上的泪痕,深吸一口气坐在了凳子上。
麒麟见我坐下,便拿了一个杯子过来,又给我起了一瓶儿啤酒。只见他仍旧带着些青春痘儿的脸上慢慢的挤出一丝笑容说:“小颜你应该还记得兰明明吧?”
我抬了抬头,皱着眉毛看着他说:“咱能不能不哪壶不开提哪壶?”
陶麒麟好像没听见我说的话一样仍自顾自的问我:“她虽然去了广西,可你又真的忘的了吗?”
我无奈的点燃一支烟对他说:“拜托大哥,什么忘不忘的?我俩本来就没什么好吧,基本上是属于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麒麟喝了一口酒幽幽的说:“其实我突然提起兰明明,就是想告诉你一个道理。不论是谁,在一个特定的时期里就会产生一种不一样的想法,你现在为了林菲雨不顾自己的小体格儿出来赚这几个子儿,就像是你当年因为兰明明拼了命的高考一样。也许等到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最后换来的只有一副破烂儿的躯壳,命都没了,你还拿什么去爱啊。”
我又拿起一根烟正欲点上,不料却被麒麟一把抢过去说:“抽抽抽,再抽你就得死这上面。”
我耸了耸肩满不在乎的对他说:“我的亲哥唉,你就放心吧。也不是啥大毛病,没事儿的,再说我就不信自己还活不过你?”
麒麟又爆粗口说:“滚犊子!”
我长叹一口气对他说:“其实我这么拼也不是啥坏事儿,不管当年我是因为啥目的,在还差一个月就高考的时候玩儿命的学习,最起码最后还能留下一纸文凭,最起码我阴差阳错的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最起码能让我从小县城里走出来,看看大学城的霓虹灯。”
我苦笑着继续说:“现在我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林菲雨了,虽然我累一点儿,苦一点儿,在学习和工作的闲暇时间里还要给她洗洗衣服。但是看着她能够开开心心的,我是打心眼儿里面舒服,既然是男人就应该担起一些责任吧。”
大家别看我在这儿说的像那么回事儿,其实当时自己心里所想的,不仅仅是一个男人的责任问题,还有就是为了自己的欲望,那是一种向往陪伴,向往爱情,向往家庭的欲望。这应该是一个孤儿都会有的心理吧,不想让自己又回到一个人的日子,我想要一个我从未拥有过的,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而不是借宿在陶麒麟的家里,也不是住在十几人一屋儿的大学寝室,更不是在到点儿就要退房的“光源小栈”。
麒麟见我这么说,也知道腿长我身上的道理,只得无奈的一摊手对我说道:“好吧,知道你是个犟种,你认定的事儿别人也改变不了。我看你纯属狗的叼着屎橛子给你根儿麻花儿都不换,但是听哥一句劝,注意自己的身体,那是你最大的本钱了。”
我听着他如此恶心的比喻,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他好了,只能举起微凉的酒杯轻轻的朝他一笑说了句:“干了!”
两个酒杯轻轻的相撞,我俩都是一饮而尽。
这场不大不小的风波来得快,去得也快。我不禁又松了一口气,看来还能在晚上偷偷的出来打工,还能多赚些钱和菲雨继续过着小日子。


第二十二话

还记得那日我俩喝了好多的酒,好像男人之间的真情总是在酒桌上流露,醉后也总是会不厌其烦的吹牛皮,侃大山。虽然偶尔也会大吐一场,难受的要命,却仍然乐此不疲。
这不,刚刚喝嗨了的我和麒麟又再一起侃上了。
坐在凳子上的麒麟身子直晃,又犯了大舌头的毛病说:“你的那本《耗子假忆录之追梦》的大结局,额,我刚刚看完。你他妈咋把主人公栾晨浩给写疯了,兰明明也出车祸死了,男女主人公一疯一死,这结局也他妈忒惨了,还怎么出第二部?”
此时的我也没比陶麒麟好哪儿去,就瞅着手里头鸡爪子的爪儿好像越啃越多,我放下了那个会“法术”的鸡爪子对他说:“因为栾晨浩和兰明明根本就没有第二部了。就像现实中的我俩,她比我大四岁呢,都参加工作去广西了。我他妈的除了能在书中缅怀一下儿,还能干啥?一死一疯,这结局也不错啊,因为我实在想不出来比这更贴合现实的结局了。况且文学创作嘛,本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我拿现实生活为骨架,把艺术的想象与现实相捏合拼凑,再经过文学的渲染也就成了一本书了。”
麒麟突然一挑大拇哥说:“你说的好像也有点儿道理,不过为啥我在书里的出场次数那么少,而且你他妈也不把我写的帅一点儿?”
我看着还算对得起观众的麒麟“嘿嘿”的一笑说:“好好好,下本书单独留出几章写你的事儿!”
陶麒麟突然神经质的一拍大腿,语无伦次的来了一句:“真笨啊,我这儿骑驴找驴呢,这儿不有个现成儿的驴吗?”
我看他又犯神经病,便伸手递了根烟过去道:“你他娘的别咬到舌头。”
陶麒麟一挑眉毛,一脸猥琐的对我说:“我们社团正在招兼职的写作老师。现在你哥大小也是个社长,要不你走个后门儿来试试?既增加收入,又能得到锻炼。”
我听了这他这话心里不禁一阵高兴,又是一阵感动,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他是想让我干点轻松的活儿,赚点儿好赚的钱。但是再一想心里就没底了,对他说:“都是大学生我凭啥能给你们讲课啊,这靠谱儿吗?而且你们是文学社,我上台讲写作能服众吗?”
陶麒麟不屑的说:“就那帮孙子,写的东西多数儿都是驴唇不对马嘴的。再说你虽然学历有限,但是好歹写过书啊,并且在各个网站上被发表,虽然点击率不高,但是毕竟还有两本儿书在网站挂着呢,这不骗人吧!那些大一的新生儿也好糊弄,你就讲点儿写作心得啥的就行。这只是我们社团内部的活动,不用太正规,只要水平儿比我们高点儿就好。”
我见天上掉下来这么大一馅儿饼,正正好好的砸在了我的脑袋上,心说老天爷您可算是开眼了,忽然又想起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便问麒麟:“那啥,那啥,课时费咋算啊?”
麒麟又好气又好笑的说:“这个事儿还得我回去和副社长商量一下,也得争取一下儿二百多社员的意见,因为你的课时费要大家集资。但咱们丑话说前头,到时候你可别给老子丢人,正式开讲之前必须有一节试讲,要不难以服众,虽然不是啥正规的上课,但是也不能弄得太水,让其他社团看着笑话我们。”
要说二十左右岁儿的毛头小子年轻气盛果真不假,我一拍胸脯子信誓旦旦的说:“放心吧,没问题!我要不把你们学校的那帮小丫头片子忽悠的服服帖帖,直管我要签名儿,我都对不起你。”
麒麟笑着说:“不着急,我给你一个月时间准备,好好看看这方面的书,再练练板书,别到时候刚上讲台就吓的尿裤子了。”
我也是爽朗的一笑说:“放心吧,咱小时候上学天天被老师拎着脖领子在讲台上听课,还能怕这个。”
“哈哈哈哈哈你小子,还有脸提当年的那些糗事儿呢?”
我和麒麟再一次举杯将酒喝得干净,推杯换盏的几十个回合,直至日出拂晓方才离去。
说实话,直到后来我也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的喜欢林菲雨。她既没有当年的兰明明温柔可人,又不像兰明明那样成熟懂事。菲雨她更多的是像个孩子,会让人不自觉的喜欢她,爱上她,想去保护和照顾她。虽然脾气有些刁钻任性,但有时却乖巧的像只小猫,虽然偶尔有些犯傻,但有时却冰雪聪明,在她的身上好像总是有一股熟悉气息在吸引着我。或许这就是她的“人格魅力”所在,或许这就叫做缘分吧。


第二十三话

转眼间夏天只剩下了一个小尾巴,可是秋老虎的余热却仍旧不容小觑。
可能是因为喝趵突泉水长大的闺女和东北汉子基因不同吧?每年的这个时候我都会好生羡慕林菲雨,因为从小在济南城长大的她,对哈尔滨的热根本不屑一顾。
又逢周末,我和菲雨和往常一样来到“光源小栈”下榻。我照例和旅店老板寒暄几句,便急急忙忙带着菲雨冲上二楼房间。
谁知这旅馆的二货老板在我俩身后偷笑着小声儿的嘟囔了一句:“嘿嘿,猴儿急的样儿。”
显然我和林菲雨的耳朵都不聋,菲雨也轻轻的瞟了我一眼,然后低着头一阵偷笑,反倒弄得的我这个大老爷们儿面红耳赤。
天地良心,我哪里有心思想“那事儿”,只是太热了想洗个澡而已。难道我脑袋上写着色狼俩字儿啦?
进了房间,我赶忙叫菲雨捅着了电风扇,自己则飞快的脱吧脱吧钻进了浴室。那个时候大学城里的旅店房间和现在都差不多,但又有些不同。所谓的独立卫浴都是在一个巴掌大小的卫生间里面装一个花洒,有两根管儿,两个阀门儿,再由小锅炉房统一供热水和冷水,然后分别从两根水管儿里汇聚到一个花洒中,完全由手动操作,所以水温和水量都不是很稳定。在未来的几年后就都改成热水器了,温度也变成恒温的了,水流也不再时大时小。但要知道那早在零几年的时候有这种条件的房间已经很不错了。
我赶紧打开了一冷一热两个阀门儿,放了一会花洒里面有些浑浊的污水,直接先来一个“醍醐灌顶”,顿时凉快了许多,觉得清爽不已。忽然又想起半月前麒麟和我说去他们社团兼职讲写作技巧的事儿,不禁一阵发愁。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就快到了,我要用的第一节试讲课件却还没写完,板书也没练几下儿呢。因为平时白天要上课,晚上我还依旧要去烧烤大排档打工,周六周日有点儿时间,还要陪陪菲雨,洗洗衣服,也顺便休息休息自己的小体格儿。
但到时候要是真当着二百多人的面儿掉链子,不光麒麟难堪,我自己也丢人啊。想着想着,这澡就洗完了。要说男生洗澡就是比女生痛快,前前后后也不到二十分钟,我就完全搞定了。
菲雨见我出来,便起身吻了我一下儿,拎着浴兜进了浴室。
我躺在干净舒适的大床上点烟根香烟,惬意的伸了伸腰,心想着明天再弄试讲课件儿的事儿吧,今天好好休息一下儿,反正也不差这一天。
但就是这种反正也不差一天的想法儿,却让我白白的耽误了好多的时间,耽误了好多的事儿。要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人这一辈子也就短短的几十年儿,抛去啥也不知道吃奶的两年,抛去在幼儿园尿炕的两年,抛去啥事儿不懂傻玩虎淘的几年儿,再抛去三分之一在睡觉做梦的几年儿,等到这一圈儿下来,人也老了。到那时候再回顾自己这一辈子,根本没做过一点儿有意义的事儿,就又得回到炕上尿炕去了。尿了几年炕以后又发现雁过留声,人过留名的道理,却是为时已晚,最后到了终点站变成一捧黄土,一阵青烟。
还记得钱鹤滩诗有云:“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虽然已经忘了这个钱鹤滩是谁,又是哪个朝代的,是干啥的。但是他的这首《明日歌》我却记得清清楚楚。当然,当我明白这首《明日歌》真正含义的时候,却是几年以后的事儿了,在此处只是小小的感慨一下,再次拜读流传了几百年的佳作,以警示像我当年一样总是把反正也不差一天的想法放在心里的人们。
书说正文,言归正传。
话说那日我好生惬意的打开了电视,不料里面却正播着十分劲爆激情的镜头,让我不禁想入非非。抬头看了看浴室里正在洗澡的美人儿,水汽朦胧间更显她曼妙的身材。让我除了有点儿正常反应之外,还想起了我和菲雨第一次来“光源小栈”时的情景。
那应该是在某一年的五月吧......
刚刚告别微凉的早春,万物复苏的哈尔滨大学城美得很,那里的一切就像它的名字一样,大学城听着就觉得色彩缤纷。
还记得那时的天空就像是某部小说中的大海,总是蓝盈盈的,黝黑的土地上刚刚伸出腰来的小草嫩绿嫩绿的,银白色的高楼大厦林立于城中,路两旁的青松四季如新。
就是在这样一座由各种颜色所组成的大学城里,培养着凤毛麟角的未来精英,以及摩肩接踵的未来蛀虫。同时它又见证过无数的浪漫爱情,也拆散过无数的无奈姻缘。而那时的我还是这座城中的一份子,和大多数的学生们一样,每天看着如画的景色,仍未觉得自己有多幸福,上着屈指可数的课,干着不着四六儿的事儿,挥霍着看似无穷,实却短暂的青春。
那个时候我和林菲雨刚刚相处不久,也就大约一个月左右吧。因为那天又逢周末,学校也没有课,我俩百无聊赖的闲逛在大街上压着马路,打发着无聊的时间。
可就在我和她正讨论着要去哪儿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个傻帽儿老外,还整出了好几段儿啼笑皆非的小插曲。

本章完(待续)耗子闲文/艺雨昊2019.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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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付广伟 发表于 2019-6-2 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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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老腊 发表于 2019-6-2 21: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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